为加强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健全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渠道,严肃查处师德失范行为,现将我校师德师风监督举报电话及邮箱予以公布,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一、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信函举报: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东丰路西1999号永乐高131net登录党委教师工作部 邮编:136000
电话举报:0434-6091333
邮件举报:bdxyjsgzb@163.com
二、受理范围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5.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项;
6.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猥亵、性骚扰行为;
7.违反学术规范,违反学术良知,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8.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审推荐、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9.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10.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11.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处理举报的工作流程
1.受理登记;
2.明确负责处理的部门和学院;
3.启动调查程序,核查举报内容,给予相应的处理意见;
4.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四、处理举报的工作原则
1.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重调查研究,重证据;
3.为举报人和证人严格保守秘密,维护举报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五、注意事项
1.对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且有涉嫌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
2.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3.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违反师德师风的事实及具体情节、相应的证据及线索,包括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以及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等。
4.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学校核实和处理。
5.举报人应承诺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